“正当防卫”还是“以暴制暴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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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当时劫匪就是在这个位置被女司机撞倒。 |
昨日本报A10版《女司机凌晨遭劫驾车撞飞三劫匪》一文刊出后,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。
昨日下午,本报记者成功联系上了撞飞劫匪的女司机龙女士,她称现在颈部被歹徒揪伤,撞车时头部撞击方向盘当场流出鼻血,“我还要去医院检查,现在在家卧床休息,警方还要我协助调查。”
短短不到半个月,顺德又出现了一位被抢现金,继而开车勇撞劫匪的女司机(详见本报7月3日A35版佛山新闻《等绿灯20万现金被抢 勇女子驱车连撞两劫匪》)!事情发生在前日凌晨5时,一位今年36岁左右姓龙的女司机,在顺德伦教鸡洲某社区自己车库门口开车出来后,被早已埋伏好的三名劫匪抢去1万多元现金。
劫匪得手后迅速坐上一辆摩托车逃窜,没想到龙女士随即快速启动汽车追上,过程中劫匪一死一伤。
市民:
女司机是“顺德的骄傲”
龙女士的事件发生后,昨日在顺德引起了广泛讨论。顺德勒流的郭先生经营一家餐馆,他先听亲戚讲述了女司机撞劫匪的事情,“之后看了《广州日报》才知道事情经过。我觉得女司机的行为很英勇,她是顺德的骄傲!”
认为龙女士是“顺德的骄傲”的市民不在少数,记者发现这些市民绝大多数都有曾经被偷的经历,市民王小姐就告诉记者:“我以前曾遭遇小偷,昨天看见这条新闻觉得很痛快。”
但在大良环市路经营广告生意的吴先生就告诉记者:“龙女士的做法是人之常情,但是这种事情不应该鼓励。如果每个司机被劫后都驾车追贼,是不是每位司机都能保证不伤及旁人?同时不引发其他车辆的交通事故?对于这一点,我们大家都应该思考。”
对话女司机:被抢金额实为8万多元
昨日下午,记者辗转联系上了此次事件的女主角龙女士,她表示:“事情发生了一天多了,但我还是很害怕,现在心算是定下来了。”这位英勇的女司机昨日接受了记者采访。
龙女士告诉记者,当时被抢劫时,脑袋“一片空白”,但反应过来后“那三名匪徒已经骑上摩托车了,我当时就想,这是我的辛苦钱,我无论如何也要追回来!就开着车追了上去,整个过程,我只想把钱追回来,没有其他想法,我根本不想撞人,也不想他们(匪徒)受到伤害的。”
龙女士还务记者透露:“其实被抢的金额是8万多元人民币,但当时围着好多人,我不敢说太多钱,就说1万元。我们平时赚钱很辛苦,就是怕被人抢啊!”
“我一定要夺回来”
记者(以下简称记):龙女士,现在身体的状况如何?
龙女士(以下简称龙):这三名歹徒真的很凶残。当时是早上5时多,我开车出门,天还黑着呢。一出门三人就拦在车前,我马上刹车怕撞到他们。没想到他们敲烂车窗玻璃,揪住我的头发,抢走我的钱。我的脖子被玻璃割伤了,头也扭伤了,当时我根本没有反应过来。”
记:你一反应过来就准备追贼?
龙:是啊!8万多元啊!我是卖猪肉的,现在生意很不好做,8万多元我起码要干3年呢!我昨天是准备一次进多点货,不知道他们怎么知道我会带着那么多钱,就在我家附近埋伏。如果这8万元被抢走了,我全家真不知道该怎么过日子,所以我一定要夺回来啊!
“当时就是死踩油门”
记:追击的过程现在还有印象吗?
龙:没什么印象了。当时我的脑袋几乎一片空白,车是自动波的,一挂挡就冲出去了。后来别人告诉我车子飞上了30多厘米高,撞烂了两道栏杆。我连撞了人都不知道,天很黑。车停下后,我就呆坐在驾驶室里,是治安员敲车门让我下来的,他告诉我撞了人了,我才看见那个劫匪在车轮下面。我当时真是被吓坏了。
记:你开了多少年车?
龙:我记得是1997年拿到驾驶执照的。我平时开车非常小心的,很多人可以作证,最快也就开到时速八九十公里。这次追贼,他们告诉我开过了时速100公里,我想可能是真的吧?我当时什么都不知道,就是死踩油门,心里想着怎么也要把辛苦钱给追回来。
各方观点
律师:公民享有“追捕权”
半月之内,顺德连续出现被抢后开车勇撞劫匪的女司机,女司机追匪行为也为法律界人士关注的话题。顺德的苏用和律师昨日表示:“容桂女司机与龙女士的案件性质一样,两名女司机都不用承担刑事责任,但民事责任很难说,毕竟龙女士的行为导致一名劫匪死亡。”
“在容桂女司机事件之后,我和全国的律师同行进行了讨论,有一个观点必须提出来,就是有人认为劫匪抢钱后逃窜,实际上抢劫过程已经完成,女司机再去追,就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了,因为在传统观点上,正当防卫是犯罪嫌疑人实施侵犯的过程中,被害人做出保护自身权益的行动。”
“不过,在经过对现行法律的研究后,我们发现女司机其实享有‘追捕权’,当公民的正当财产受到侵犯时,他完全有权利去实施追捕,将自己的财产夺回。而在这一过程中,关键看女司机的目的是什么?很显然,她是要夺回自己的财产,而不是主观去撞死劫匪,从这点上看,她无须承担刑事责任。”
他强调,追捕的目标应该是财产而不是贼。“如果抢回财产,应该避免和劫匪发生争斗。如果是驾车撞到劫匪,已经可以取回财产,不应该对匪贼施加任何伤害,应该对其做好保护措施。”但是要在不伤害劫匪的情况下保护财产是很困难的。
他认为,法律鼓励公民追回财产的行为,而不希望看见任何伤亡事故,最佳方法应该是立刻报警,呼唤附近治安员和群众,利用群众力量追贼,单独追贼的风险太大。
社会学家:以暴制暴不可取
暨南大学大众传播学的吴文虎教授分析道:“以暴制暴并不可取。治安治理人人有责,如果每个人都把有价值的线索向警方透露,每个人目睹小偷、劫匪行恶都能挺身而出,或者说,每人每天都自觉做一件维护治安环境的小事情,我们的治安环境肯定会有改善。”
网友:有关部门应审慎处理
本报连续两篇的类似报道,引发了数以十万计的网民热烈讨论。龙女士事件昨日在本报刊登后,在上午短短的一个小时内,某著名门户网站就有2万条网友留言。还有不少网友发表了看法,大洋网网友baa432993分析道:“龙女士的英勇行为可能会触碰到我国的相关法律问题,身为社会的一员希望公安司法部门在调查处理此案时审慎处理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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